在現代企業治理的觀念中,「資訊揭露」不再只是符合法規的交代行為,而是組織建立透明度與信任感的具體表現。尤其在企業面臨外部關係與永續要求愈加複雜的情況下,資訊揭露已成為治理制度的一環。
企業治理的本質之一,是確保利益相關者能對企業的運作有合理理解。資訊揭露的目的,就是透過主動整理與有意識的對外呈現,建立企業的信譽基礎,它不一定要等到規模龐大或上市之後才開始,反而應該是從企業還能掌握訊息時,就養成的制度習慣。
我們可以這樣來看資訊揭露的兩個面向:
▲對內的揭露:
讓團隊知道公司現在的經營狀況、目標方向、遇到的挑戰,這樣大家才有辦法一起前進、同心協力。
▲對外的揭露:
讓合作夥伴、銀行、政府單位、甚至潛在客戶,都能從你公開的資訊中感受到這家公司是「可信的、有制度的」。
企業可根據規模與需求,建立階段性揭露方式。初期可從年度營運摘要、重要決策說明、永續行動紀錄等內容著手;若進一步編製簡易版的績效報告、政策聲明或治理實踐紀要,則更能凸顯企業的組織成熟度與透明度。
資訊揭露不只是「說出來」,而是企業願意將自身置於信任機制下的一種表態。這樣的做法,不僅能提升治理品質,更可能成為企業在市場中贏得合作與支持的關鍵。